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2014-08-26 21:18:1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分享到:

原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张德江参加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6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审议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改预算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必要的、适时的。修正案草案吸收了近年来预算改革、探索的成功经验,回应了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与中央决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衔接较好,将成为对推动改革具有全局性影响的一部重要的法律。

与会人员认为,修正案草案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了政府债务管理,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了预算执行,加强了预算监督,理念、制度先进,规定具体、明确,既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又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人员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依法启动了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五步曲”法定程序,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及决定的规定;报告全面反映了香港公众咨询的情况,是一个积极、负责、务实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2017年行政长官实行普选,是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明确规定,也是香港社会的共同意愿,建议常委会同意2017年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同时,行政长官报告反映出,香港社会在提名委员会组成、提名民主程序等一些核心问题上争议较大,一些人甚至提出了明显违反基本法的主张,偏离基本法规定的正确轨道。为了促进香港社会凝聚共识,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建议常委会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宪制权力,对行政长官普选的核心问题作出决定。同时,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广大市民的意见,依法对2016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修改问题作出相应的决定。

与会人员强调,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关系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从香港的实际出发,审慎、稳步推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