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地方债未过警戒线:政府仍有大量资产可偿债
2014-08-12 07:06:2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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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地方债风险可控,未过警戒线 规范财政管理体制才能防控地方债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红茹 董显苹 | 北京、江西报道 今年,地方政府发债额度达到4000亿元,并有10个省市开始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总规模为1092亿元。 所谓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自发自还地方债的规模仅占全年地方债发行规模的27%。虽然占比不大,但是“当家才知柴米贵”,“自发自还”发债模式的探索,或将促使地方政府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为潜伏已久的地方债务风险打通一条“引水渠”。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今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将有近2.4万亿元需要偿还。而更为严峻的现实是,随着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下降,依靠拍卖土地来筹资的模式难以为继,地方政府今后还能依靠什么还债?地方债的危机时刻到了吗? “自发自还”降低地方融资成本 自从5月2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允许10个省市地方政府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以来,截至8月5日,已经有广东、山东、江苏和江西4省顺利完成了地方债发行。 值得关注的是,8月5日完成发行的江西地方债,其3个不同期限的地方债的中标利率水平,只比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高2个基点,而且也比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利率水平低得多。 “江西省政府债券的招标结果并不逊色于已经发行债券的一些东部沿海省份,比今年江苏地方债的利率还要低,堪称‘中部样板’,或将给接下来要发债的其他兄弟省份以激励。”江西的一位业内人士评述道。 实际上,已经成功发行债券的4个省份中,山东省的地方债利率最低,甚至还低于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 地方政府首次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债券利率反而比国债利率还要低,这不符合债券定价的一般规律。一般而言,债券风险越高,利率越高;反之亦然。论风险,地方政府的风险肯定高于中央政府,因此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券利率也应该比国债高才是。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出现这一结果,有可能是因为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争相认购地方政府债券所致。这样一来,“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券利率,要比之前作为地方政府举债主体——地方融资平台所发的融资平台债的利率低很多。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地方融资平台公开发债募集资金的利率非常高,一般在 7%~8%左右,这实际上加大了地方财政的负担。从4个试点省份发行的自发自还债券来看,确实大幅度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应该说试点这个方向还是很积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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