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有望本周出台 预算审批等或有具体制度安排
2014-08-25 07:14: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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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25日至31日在京举行,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将于此次会议上进行第四次审议。值得关注的是,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此前三次审议都未交付表决,此次四审将首次被提请表决。《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如无意外,四审在31日通过表决的可能性较大,这意味着我国新预算法有望于本周末出台,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启幕。 破局 新预算法出台在即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全国人大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题较多,将安排半天时间专门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160余位常委将分为六组,在每个小组内讨论、审议,每个常委提意见、谈看法,形成自己的想法,六组审议同时进行,最后一天,也就是8月31日将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会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前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均只进行审议而未交付表决,此次四审是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常如果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形成共识,不会贸然进行表决,如果交付表决,通过的可能性应该很大。”一位全国人大预工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今年4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三审。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经过此前一到三审稿三次修改之后《预算法》在立法宗旨、预算透明度、允许地方发债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比较超前,适应了未来很多年的一个需要。“三审稿已经是比较成熟的稿子,四审稿变化的空间应该是有限的。我觉得可能会涉及一些比较细化的规定,比如可能会有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具体制度的安排,预算的审批方面细化的规定,国库、财政专户的相关规定等。” 在不少财税专家看来,《预算法》修改是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突破口。财税改革有三方面内容:预算制度改革、税制改革、中央地方关系改革。三大方面的改革有内在逻辑关系,而预算改革将发挥基础性的突破作用。“从2009年三公经费的公开开始,预算改革就在不断推进。现在老百姓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很强,需要财政收入、支出公开透明,让老百姓知道钱是不是花在刀刃上,这就为以后税收制度改革扫除了障碍。”刘剑文称:“预算制度的改革也是中央地方关系改革的前提。因为预算改革是要解决财政收支的合理、合法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税制改革,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就能顺理成章解决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了。所以整个财税改革中预算制度改革要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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