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副镇长喝死,75万元埋单公款如此好花?——广东乐昌又出“酒烈士”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李建国张志龙)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老板宴请“镇班子成员” 副镇长当晚“猝死” 这是一场老板宴请的酒局。韶关和乐昌市纪检部门向记者介绍,事发2014年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应邀参加,席间喝了酒。 晚宴就设在该老板自家开的酒店里。尽管时隔大半年,在沙坪镇,不少当地群众谈及这场晚宴仍记忆犹新。“人死了以后,家属就闹得很厉害,这让镇上很多人对当晚喝酒的事一清二楚。” 一位当事人介绍,当晚散席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时左右,黄宜宾突然发病,其妻子拨打沙坪镇派出所电话报警求救,随后当地镇医院医务人员赶到其宿舍实施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刑侦和法医初步鉴定,黄宜宾死于突发心肌梗塞。 人一死问题就暴露了。一些镇干部说,很多人本来不知道当晚的宴请酒局。毕竟中央八项规定摆在那里,像这种全体班子成员公然出席一个老板的宴请,让当晚赴宴的人都“比较害怕”。 一名镇干部表示,黄宜宾老家来了几十名亲属,围在沙坪镇政府数天。“那几天根本没法办公,一些办公室水壶、桌椅都打烂了。” “75万元”高额赔偿:动用财政资金支付? 在赔偿金额方面,双方最初差距很大。黄宜宾亲属最初提出上百万元的赔偿要求,镇政府则建议死者家属可向当晚赴宴人员追讨民事赔偿,双方一度僵持不下。耐人寻味的是,赴宴人员中大部分都是镇班子成员。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 这个赔偿方案显然也顾忌到各方压力。一位镇干部说,事情发生后,乐昌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维稳工作组赶赴沙坪镇指导处理;沙坪镇与死者家属达成高额赔偿协议,主要是想迅速“平息家属诉求”,不想把事情闹大。 然而,这个“赔偿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合法性。 8月16日,乐昌市纪检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已认定该赔偿协议是沙坪镇“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 沙坪镇所采取的方式,是直接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这“75万元赔偿款”。这引起了一些镇干部、群众的不满。 当地一些镇干部说,国家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财政资金使用是直接为行使和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对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有一整套严格要求。其中专项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不能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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