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和朋友喝酒却被人捅伤,难道是平时言行中得罪了别人导致寻仇?受伤的小刘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人的来历。后来他才得知,原来伤人者是认错了人,而更令他诧异的是,捅伤他的人当晚出车祸死了。15日,记者从浙江长兴法院获悉,日前,这起离奇的案件在该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小刘的这场无妄之灾去年的九月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在家里,有朋友打电话说去酒吧聚一下,我就和另一个朋友两个人过去了。”受害人小刘称。到了酒吧后没多久,邀请小刘的这位朋友因为喝多了,去了趟洗手间,意外在此时发生了。 “我当时就坐在那儿喝酒,一个年轻人从外面走进来,到我面前什么话也没讲,直接一刀刺在了我胸口上。”小刘当时感觉整个人蒙了,赶紧往外跑,没想到外边还有不少人,“当时大概有六个人。” 小刘的伤势挺严重,被送到长兴人民医院时,因为大动脉已经断了,院方表示需要转到湖州治疗。动了若干次手术,昏迷了三天三夜。 这帮人为什么要对行凶?小刘遭遇的是一场无妄之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当地检察院指控,当天被告人之一的陆某因男女关系问题迁怒在同一酒吧玩耍的蒋某,后被告人陆某打电话给张某等人,张某又叫上了金某、苏某、何某三个人。 到酒吧后,陆某纠集并授意其他被告人对蒋某进行殴打泄愤。随后,经陆某的指认,张某等人来到蒋某所在桌位,将蒋某的同桌人员小刘误认作蒋某进行了殴打。殴打过程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将小刘捅伤。 2013年12月10日,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今年4月,他们分别因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而被提起公诉,5月,长兴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但奇怪的是,被告席上却没有出现捅人者王某的身影。 他去了哪里? 这就是本案的第二个离奇之处了。原来,事发当天晚上,喝了不少酒的王某独自驾驶摩托车去李家巷镇,没想到路上居然发生了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了。 日前,长兴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陆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姚某、金某、金某某、苏某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徐樱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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