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6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立武 张紫赟)一次看似平常的工作接待却导致一名民警意外身亡、当地公安局提出的赔偿标准为参照“因公牺牲”、不签承诺书就不予赔偿……在死者家属的强烈质疑之下,今年初发生在安徽祁门县的一起民警“喝酒死”事件浮出水面。 7月28日,祁门县公安局与意外身亡的民警朱璘亲属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并签字。但随后,由于朱璘父母没有明确放弃对县公安局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权利,目前县公安局已经中止付款。 令人深思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等层层严规之下,公务接待“喝酒死”已非第一次。是什么致使公务接待酒风屡禁不绝?又是怎样的“底气”让个别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并致人殒命? 派出所超标准接待“交流”,民警意外身亡 8月5日,记者来到祁门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8日下午,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与民警朱璘等5人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闪里派出所在派出所斜对面的铜锣湾土菜馆二楼包间安排了“工作晚餐”。 据一位当事人介绍,事发当晚酒桌上,共有金字牌派出所和闪里派出所的13人参加。就餐过程中,除司机、值班民警外,8人共饮“古井原浆”白酒6瓶、啤酒11瓶。“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同行的另一民警没拉住,朱璘就侧着倒了下去,头部着地。” 记者拿到的祁门县公安局提供的“情况通报”材料显示,事发当晚朱璘先是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并抢救。因伤势严重,后被转往黄山市人民医院。期间,县公安局两次从杭州、上海请来专家进行会诊,垫支医药费30余万元。在经过专家会诊宣布朱璘脑死亡后,3月26日家属又将朱璘转上海治疗,祁门县公安局又陆续垫付医药费60余万元。朱璘于6月13日去世。 事发4个多月之后,家属终于盼来了一份“不尽满意”的处理结果。5月20日祁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做出处理决定,对没有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教导员康光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事关人命”的饭局还是一次超标准接待。按照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然而,事发当晚,金字牌派出所来了5人,闪里派出所陪餐人数却达到8人,远超规定的3人。 |
相关阅读:
- [ 08-06]女子衣服被偷自觉挺亏 偷别人相似衣服补偿
- [ 08-06]福州思儿亭高架 摩的面对民警设卡纠违冒险冲关
- [ 08-06]盗窃团伙安排美女吸引男店主趁机作案(图)
- [ 08-06]窃贼在天安门连偷俩警察 撒钱欲制造混乱被批捕
- [ 08-06]青奥会水上项目举办地将引进水下机器人监控
- [ 08-05]单身女子凌晨遭劫 警民携手追回被抢物品
- [ 08-05]男童与母亲相继坠楼 邻居称孩子像是被扔出窗外
- [ 08-05]建瓯成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 [ 08-04]浙江女孩网购机票被骗15万 警方追到海南止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