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今法 家住下沙豫园公寓的朱先生,从年初开始就没消停过,他停在小区里的车,挡风玻璃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块砸碎了。 朱先生一家家找过去,发现6楼有户人家在装修,认为石块就是从这掉下去的,便将6楼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但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证人,原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最终败诉。 鸡蛋大的石头和脸盆大的洞 去年8月28日下午,朱先生吃过午饭准备开车外出。当他走到车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桥车前挡风玻璃上被砸出一个脸盆大小的洞。 朱先生很纳闷,自己没有得罪过人,车子也没占用别人的停车位,怎么就被砸了? 朱先生在驾驶座下找到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块,上面还沾着水泥。 朱先生怀疑,石块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很可能是正在装修的人家。 于是朱先生找来保安,一起上楼,挨家挨户询问。 这一找,还真找到在装修的人家。“6楼有业主在装修,家里很乱,堆着很多建筑材料,阳台上的水泥还没干透。” 不过,6楼的业主不肯承认。朱先生说,如果对方承认了,认个错,自己不会揪着不放,毕竟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对方不承认,让他很寒心。 无法证明高空抛物致车辆损坏 朱先生将6楼的业主起诉至开发区法院。“我有当时车子被砸的照片,还有石块,看他怎么抵赖。” 朱先生以为自己稳赢的案子,结果却出乎意料。 事发不久,朱先生要用车,便自掏腰包把车修好了,没有做过鉴定,他无法证明车辆的损坏与石块之间有因果关系。 最重要的是,朱先生无法证明车辆的损坏与高空抛物有关。 “如果认定是高空抛物导致,即使对方不承认,他也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但现在,即使证明石块是6楼家的,也不能说明石块和车辆损坏有直接关系。” 负责承办案件的陈法官说,如果证明朱先生的车子受损与高空抛物有关,就算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也能由有可能实施侵权的所有人一起承担责任。被告如果要证明自己无辜,就要负举证责任,比如自己家里当时没人、窗户紧闭等,如果举证不力就应该承担责任,这种判例已经很多了。 链接 抛物主不明 可能抛掷的住户都要赔 201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当抛掷物主人不明时,由可能抛掷的住户共同补偿。 开发区法院陈法官表示,高空抛物民事案件中,如果有人证或物证证明物品出处和所有者,则所有者承担侵权责任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没有目击者,或者难以确定物品出处,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是要有嫌疑的楼里业主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如果证明不了,就必须一起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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