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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气垫玩冲浪扭伤脖子 游乐场赔偿42万

2014-06-17 17:59:40 唐中明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夏天到了,冲浪等水上运动受到追捧,但其中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位男游客,在游乐场玩水上项目时脖子受伤致残,那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在披露该案详情时表示,法院认定游乐场应保障其游乐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为此判决其承担80%的责任,赔偿42万余元。

法院介绍,2012年8月13日下午,家住沙坪坝区30岁的小柏来到九龙坡区一家大型游乐场,看到有个名为“大浪摆”的游乐项目,呈V字型,两侧高约6~7米,游玩时会令人觉得很刺激。于是,小柏坐上气垫,沿着水流从一侧高处滑下,在V型两侧左右摆动后,最后沿水流滑出。然而,因下滑惯性过大,小柏的脖子不慎扭伤,随后他被送往医院,在新桥医院住院35天。

几个月后,小柏伤情复发再次住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小柏颈部受伤伤残程度为八级。

游乐场垫付了33万余元医疗费用。之后,小柏认为游乐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及安全提醒义务,起诉到九龙坡区法院。

游乐场辩称,游乐设施检验合格,无安全隐患,现场安置了安全告知牌,并有工作人员现场提醒和指导,已充分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小柏的受伤,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小柏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游乐场作为对外经营的大型游乐场所,应保障其游乐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保障游客在游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小柏在游玩中,没有明显的违规操作,只是没有充分谨慎注意。因此,游乐场应承担主要责任。

日前,法院认定小柏损失52万余元,判决游乐场承担80%,即赔偿42万元。小柏自行承担20%的责任。

在游乐场不要冒险挑战

据悉今明两天最高气温将达36℃,水中避暑又将受到追捧。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欢乐水魔方等水上游乐场所,大多已在五月中旬开园。要注意哪些才能耍得开心,又耍得安全呢?

水魔方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周雍提醒,游客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同时严格遵守,不要为了一时刺激而去冒险挑战。比如不要在湿滑地面上奔跑,沙滩上不要越过警示线,高空中不要随便松手摆酷,水中不要游到深水区等。

对于带着小孩一块玩耍的家长,一定要随时陪同孩子,不要让小孩单独行动。

玩游乐设施身高疾病有禁区

在大型刺激性游乐设施,比如大摆轮,太空梭等入口旁,记者细读了游玩须知,发现1.4米以下身高、12岁以下及65岁以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游客不能游玩。

1.4米12岁以下儿童

某游乐场负责大摆轮的工作人员张江坪告诉记者,“之所以将身高限定在1.4米,是因为这个身高以下的游客个子太小,安全带等设备起不了作用,容易摔下。”

即使是身高够了,但如果年龄小于12岁,心脏也可能承受不了。限制65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是基于这个考虑。

心脏病高血压人群

张江坪称,“这类游乐设施刺激性强,游客的疾病很有可能复发,甚至导致生命危险。”因此严格限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神经性疾病的游客游玩。

万一不清楚自己的病情而坐上了游乐设施,张江坪建议市民,一旦发现自己不适,一定要大喊“不舒服,停下来”,他说,“工作人员听到后会马上暂停游乐设施。”

律师说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杨玉兰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该法也明确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就本新闻反映的相类似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常有发生的,作为游客来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场所的规定来办理,还需要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游玩项目。对组织经营者而言,其安全保障义务较之一般的商家,具有更严格的要求,在事故发生后,也负有更严格的举证义务,否则很难免除责任。

律师提醒:外出游玩,本是一件愉心愉身的喜事,大家均需听从指挥,合理安排,切勿将其变成劳命伤财更伤身的悲事。(记者 唐中明 见习记者 胡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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