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6月14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张旭)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盗窃案,被告人胡某在一服装厂偷衣服时被服装厂老板发现,暴力抗拒抓捕,持刀当场将服装厂老板捅死,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胡某,男,1970年出生,浙江龙游人,初中文化,无业。 1994年5月,胡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于6日被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4月刑满释放。 长达十几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胡某改邪归正,出狱后没多久,他又走上了盗窃、抢劫的不归路。 2013年7月31日晚11时许,被告人胡某决定再次去他偷过的服装厂偷衣服,遂驾驶三轮残疾车窜至龙游县灵江开发区一塑料厂门口,然后戴上一双红色面纱手套,拿上水果刀和一捆蛇皮袋出发了。 胡某翻窗进入仓库后,快速将服装装进蛇皮袋,装了满满二十一袋(价值45000元),并将装满服装的蛇皮袋扔出窗外,不料被服装厂老板楼某发现。 胡某拿起放在窗沿上的水果刀沿原路逃跑,楼某手持木棍一路追赶。当胡某逃至厂区附近祥云路北侧的稻田时,楼某追上了他,两人发生扭打,扭打过程中胡某持水果刀朝楼某身上捅了十余刀,过了一会楼某“嗯”的一声就倒下了,整个人脸朝下趴在地上。胡某继续朝楼某右侧后背捅了两刀,还用手去拍了一下楼某的屁股,发现他已经不会动了,然后取走楼某随身携带的现金。 胡某在回租住房途中,将衣服、裤子脱下扔到小溪中,只穿一条内裤回到租房内,他的一只布鞋陷在稻田里,帽子掉在现场。 8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侦查人员在胡某的租住处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楼某系因被刀捅刺致双侧血气胸、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此外,公安机关查明,在2013年4月至7月19日间,被告人胡某先后六次窜至龙游县灵江开发区三家服装厂盗窃服装。 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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