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人民日报批房贷捆绑搭售保险:银行岂能滥设门槛

2014-05-18 07:03: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房贷岂能滥设门槛(今日谈)

周人杰

房子选了、合同签了、首付交了,却意外接到通知,被要求购买一份1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不买的话可能影响后期贷款办理。这是郑州一位市民购房时的遭遇。而这并非个例,一些商业银行在发放房贷时,或者向客户强卖金额不菲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诱使客户花钱“购买”贷款。

种种捆绑搭售的潜规则,无异于在国家信贷政策之外,又自行设置了一道门槛。此举无据无理,相反,属于《合同法》明令禁止的“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之举,在事实上加重了刚需族的购房压力。对此,监管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依法依规问责处置。

银行敢于如此硬性搭售、“待价而沽”,还因信贷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令房贷成了稀缺的香饽饽。去年底以来,多地银行收紧房贷,首套房利率优惠早已难觅,个别甚至暂停了相关业务,人为制造“房贷荒”。这与“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信贷需求”的中央政策不相符合。对此,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要求,提高房贷审批效率,优先满足首套房贷的正当需求。

住房贷款本是群众安居“助力器”,决不能在惜贷、设槛中变为“阻力器”。在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内,稳健经营、服务群众,商业银行才能回归金融本义,担起社会责任的重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