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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居住费被指是房产十数倍 网友直呼死不起

2014-04-03 18:47  周蕊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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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贵过房产 还要20年一"交租"——如何守护逝者安宁?

新华网上海4月3日电(记者周蕊)清明节临近,多地墓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发社会关注。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

墓地“居住”费是房产的十数倍

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还要20年一“交租”?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

山东的百龄园公墓、辽宁的回龙岗墓园等均出现了部分墓地使用到期的情况,一些家属由此还收到了墓园的缴费通知单。网友“free2012的夏天”说,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还只有20年使用时间,实在是“死不起”。

记者致电多个墓园发现,发生墓地缴费到期的情况时,墓园除了通过原有的联系方式联络,有的还会选择在清明、冬至前后等家属祭祀集中的时段在墓园、墓地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家属,并安排工作人员“蹲守”。

让公众不安的还有墓地的年单位“租金”。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

比如,在上海嘉定区的“青竹园”“长安墓园”等,占地1平方米左右墓地售价约5万元至8万元,而今年初嘉定区新开楼盘价格水平多维持在1-2万元/平方米的区间,墓地单位价格是房产的4-5倍左右。以年均单位“居住”费用计算,墓地是房产的14-17.5倍。

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明确,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是指护墓费的缴费周期,而并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为20年,期满后须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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