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个社区出现四个贪官 合伙套取拆迁补偿820万

2014-02-26 14:55  钱鸣 来源:中国江苏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如此村官

不害臊吗?

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个别村镇、社区干部利用拆迁过程中那点“小权”,捞得盆满钵满。原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魏田双、居民委员会主任魏啟祥、党总支副书记李德英、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孙金福就是“小官大贪”的代表,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近300万元,还滥用职权,通过伪造青苗、迁坟补偿单据等手段,套取南京保障性住房拆迁资金820余万元至社区账上。

审计“小”问题,牵出“大贪”村官

2012年初,南京市审计局在对江宁区上坊保障房项目征地拆迁费用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账面现金与实际盘点现金不符。经过进一步审计,许多疑点和违纪问题接踵而至。案件移交江宁区检察院后,经反贪部门侦查,一起社区干部“小官大贪”的腐败窝案浮出水面。

经办案人员查实,2010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魏田双、魏啟祥、李德英、孙金福在担任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干部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等项目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多次采用虚列青苗补偿费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侵吞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63万余元。其中魏田双单独及伙同他人贪污人民币241万余元,个人实得205万余元;魏啟祥单独及伙同他人贪污人民币48万元,个人实得15万元;李德英单独及伙同他人贪污人民币61万元,个人实得31万元;孙金福单独及伙同他人贪污人民币39万余元,个人实得12万余元。

社区虽然小,捞钱门路多

2008年,位于社区的一家饲料厂准备拆迁。当年魏田双女儿结婚,厂长抓住“时机”给魏田双送去了一个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文件袋,说是“份子钱”。魏田双虽然觉得这个份子钱有些多,但也收下了。后来在饲料厂置换土地、拆迁补偿谈判中,魏田双均帮助说了很多“话”。

2010年6月,魏田双在南京市保障房征地项目中与一拆迁户谈征地补偿事宜时,得知其心理价位是90万元,而评估价达到190万元,魏田双就想利用对方不了解信息的机会,占有这100万元的差价。在补偿拆迁户后,他找了个理由,从兼任会计的李德英处领取95万元,之后伪造了93万元的假单据。

李德英知道魏田双大量提取社区的资金,心理不平衡了。于是,李德英主动向魏田双提出帮助魏田双冲账,并在魏田双还有10万元欠账未平时,拿出了一份20余万的单据。对此魏田双心领神会,没有做声,就签字同意了。后来李德英在买房、买车时,多次暗示魏田双需要钱。为堵住李德英的嘴,魏田双又多次批准了李德英伪造的单据。

一次套取820万,补偿款成“唐僧肉”

从2010年4月份开始,东山街道涉及大量拆迁,为了工作方便和减少地方矛盾,街道将征地资金5900余万元拨付给大里社区。5900多万对以往只有几十万元收入的大里社区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这么巨额的专项资金,到了这群“苍蝇”手里,就犹如送到了他们嘴里的肥肉。

2010年2月至2012年1月,魏田双、魏啟祥、李德英、孙金福通过虚列外地户拆迁、青苗补偿单据,3次侵吞拆迁补偿款人民币36万元,每人分得9万元……在农户补偿款发放完成后,还剩近1000万,魏田双、魏啟祥、李德英、孙金福等人商量,“这次拆迁以后社区就没有经济来源了,要想办法把这些结余的钱留在社区。”于是,在2011年10月份,几人套取拆迁补偿款820万余元,转入社区公积金账户,案发时该款项尚未被瓜分。

2013年7月,法院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魏田双有期徒刑19年,没收财产人民币4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魏啟祥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李德英有期徒刑8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孙金福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同时,四人犯罪所得均被追缴,上缴国库。  通讯员 肖水金 雒呈瑞 房琦 记者 钱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