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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后妻子离家出走 丈夫苦寻无果诉离获准

2014-02-17 16:07  姚慧芬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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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争吵后,妻子抛下一双子女离家出走,丈夫苦寻6年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判决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黄某与陈某于1994年5月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9月生育长女,2005年3月生育次子。随着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夫妻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7年11月一次大吵后,陈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期间黄某经多方寻找均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调解不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对儿女。双方本应珍惜夫妻感情,互敬互爱,多为子女和家庭的长远利益出发,彼此互谅互让。但被告却因一次口舌之争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夫妻分居生活已经6年有余,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当认定原、被告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因此,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姚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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