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唐某妹,与他人恋爱到结婚,在相处半年时间里,共诈骗男方亲朋51.4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唐某妹被临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30岁的唐某妹与临高一农民结婚后,独自外出打工。2012年4月,唐某妹打工时又认识了王某某,期间唐某妹自称名牌大学毕业,是海口市某局副局长,并以“曾某珍”的假名与王某某交往,2012年9月,王某某按地方风俗在老家办了婚宴,举行婚礼。 从2012年7月至11月间,唐某妹以王某某未婚妻和妻子的名义,以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安排人到机场安检工作、合伙卖飞机票等为由诈骗王某某及其家属、亲戚、村里人共计51.4万元。 (记者 谈星余) |
相关阅读:
- [ 01-08]女子与家人组建剥皮集团 雇辣妹诈骗单纯男子
- [ 01-08]被“忽悠”办卡时填他人电话号码 的哥被骗9万元
- [ 01-08]男子被控诈骗数千万 当庭翻供称遭债主胁迫
- [ 01-07]上网买票前装个杀毒软件 岁末防范解密
- [ 01-06]伙同银行职员骗贷数百万 总经理获刑15年
- [ 01-06]男友借口做生意借2万后失踪 女子报警后要回钱
- [ 01-06]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 国企企业家贪腐罪最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