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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最头痛的事是藏钱

2014-01-02 11:41  张有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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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腐败窝案审判第三季

被查300万主动交待1个亿 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

张有义

[ 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

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铁宣传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

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上述两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而随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的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第三季”:集中宣判期。窝案共有12名重要官员落马,12名前高官也将在悔恨和遗憾中度过后半生。

平均每两天受贿一次

2009年8月,44岁的呼和浩特人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市铁路局副局长,主管运输生产。

当年9月,马俊飞上任不到一个月,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明便找到他。经过一番“撮合”,赵永明承诺每月向马俊飞“进贡”5万美元,马俊飞的任务是为赵的公司提高铁路计划的兑现率。

赵永明的承诺在马骏飞任内基本没有落空。至案发前的两个月,即2011年4月,赵永明及其所在公司按时按量向马俊飞支付贿款,次数高达20次,共计100万美元。

马俊飞上任第三个月,即当年10月,内蒙古蒙泰煤电公司总裁助理奥凤岗也闻风找到他。相比通汇公司,蒙泰公司行贿招数有所变化,不是“细水长流”型,而是大手笔。后者分四次向马俊飞支付了600万元的贿款。

当月向马俊飞支付“保护费”的还有内蒙古三鼎恒艺煤炭运输公司的承包人李峰和石家庄千禧源物资经销公司总经理郑敏丽。前者分10次支付了370万元;后者分14次支付了330万元。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铁路运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是一个定数,而且“狼多肉少”,提高了某一家或几家公司的运输量,就必然要挤压其他公司运输量。当被挤压的公司发现运输量下降后,势必会分析个中原因,或者认为新上任的马俊飞在给公司颜色看,或者认为其他同行暗中使绊,但归根结底,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即搞定马俊飞本人。

马上任的第四个月,即当年11月,内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王红梅便是在这一背景下,想方设法接近了马俊飞。按照王红梅及其公司其他领导商定的方案,车皮兑现率50%以上利润的一半归马俊飞所有。就这样,他们共14次向马俊飞行贿880万元。在距离马俊飞被监视居住的前一个月,该公司仍在向其支付贿款。

此外,包头市九峰情鸿鑫煤炭公司分16次支付330万元、北京华汇通物流公司分18次支付420万元……向马俊飞行贿的公司总计多达40家。

大部分行贿公司均在马俊飞上任之初便搞定了关系,行贿方式大多为现金,有的公司只送黄金,如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马俊飞仅受贿罪一项,共收受人民币0.59亿元、美元211万、欧元0.5万、英镑0.5万、黄金5.9公斤,合计人民币近0.75亿元。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元、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减去可查明来源的受贿款外,仍有0.63亿元的贿款不能说明来源。

记者根据有关司法材料统计,上述款项和赃物,马俊飞共分269次收受。在其任职内,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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