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唯一再度向国资委寄出公开申请表
2013-12-23 12:50:3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要求其明确招聘中仅限“北京户籍”的法律依据等 中国甘肃网12月23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赵莉) 12月12日,国资委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但报名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被西北师范大学女生刘唯一质疑是户籍歧视。12月20日晚9时,国资委新闻中心在官方微博做出回应,称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操作。针对此回应,刘唯一12月22日再次给国资委寄去信息公开申请表。 12月20日晚9时,针对“户籍歧视”的质疑,国资委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国资小新”在微博上回应,称“根据单位属性、岗位需求和现有条件,确定了本次招聘的用人标准,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操作”。针对此回应,刘唯一认为既然是按规定操作,就应该把单位属性、岗位需求和现有条件等信息明明白白地公示出来。12月22日,刘唯一再次给国资委寄去信息公开申请表,“因为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这件事,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是希望大家对这件事情都能有个清清楚楚的了解。”刘唯一说,她会一直关注事情的进展,希望能得到一个诚恳而清晰的答案。刘唯一此次申请国资委公开以下信息: 1.确定“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要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条款是什么? 2.国资委新闻中心的单位属性是什么?此次招聘的岗位需求和现有条件是什么? 3.如何理解今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如何理解教育部今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等三个严禁?如何理解国资委与教育部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中“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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