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烂尾楼租户揭秘多次整改未彻底:事先上锁避检查

2013-12-19 13:32   来源:央视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评论员:

蔡芸教授,大家会有一看法,如果多几台超过100米的云梯,高楼着火就不怕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误区。

蔡芸:

是的,因为对于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讲,当它发生火灾的时候,仅仅是依靠外部的消防力量去救援也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因为对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来讲,它的建筑一旦发生火灾,还是应该立足于自防自救。比如说几百高的建筑依靠外部灭火肯定是不现实的。那么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在自动灭火设施,自动报警、消防拴设置、供水能力保障等方面都应该满足相关要求。要做到早发现,早扑灭火灾,把火灾,扑灭在初级的状态,这是一个。再一个对于高层建筑它的消防设施,仅仅是设置了,还是不能达到要求,在后期的维护管理上也是非常重要,如果设计了以后,不能够给予比较好的维护和管理,那么当真正发生灾难的时候,这些设施还是起不到相应的作用。

评论员:

非常感谢蔡芸教授给我们带来的解读。同时再要加上两条,在高楼里工作的人,也应该是由高楼的负责人每年定期有一两次真正的消防演习。假如遇到了这样的大火,人们怎么应该自处,怎样处置、怎样逃生,没有这样的日常常识,仅靠云梯增高了,其实是毫无作用的。

另外还有一点,全国600多座城市,市长们应该以这次广州建业大厦着火当一面镜子,好好照照自己的城市,不能满足自己的城市不断的在长高,有一种表面上的幸福,另外一方面它是不是也是隐患?我们周围的很多的消防的环境等等做的怎么样?否则的话,今天是广州,明天悲剧可能还会在其它的地方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