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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10大网络造谣案 已有两人因此被刑拘

www.fjnet.cn 2013-08-28 15:58  柏建斌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朋友圈里不经意转发了谣言,要负责吗

如今,几乎很少有人的生活离得开网络。也许不经意之间,你也转发了不经核实的网络谣言。

那么,关于网络传谣,如果是转发,到底要不要负责任?转发一条和转发一百条,该负的责任一不一样?

昨天,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也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丁仁仁。

1、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责任编辑:林洪熙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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