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山西百人因网络违法被查处 多人因网上造谣被拘

2013-08-21 20:20:01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太原8月21日电 (宋立超)21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在全省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约两个月时间里,有101人因各类网络违法犯罪受到警方不同程度查处,其中多人因在网上造谣被行政拘留。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西省公安厅自6月25日起,在全省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破坏以及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危害公民合法权益、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理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以出售试题、提供黑客工具和木马程序的下载链接,组织传销、非法集资、淫秽色情信息等信息,挤压网上各类违法有害信息的存在空间。

同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网络服务平台,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屡出问题的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互联网秩序。

据了解,截至8月15日,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查破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44起,刑事拘留49人,治安处罚29人,批捕23人;指导互联网服务单位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5148条,对31家互联网站、接入服务商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基础运营商责令限期整改,关闭网站27家。

在警方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该省有多人因在网上造谣被行政拘留。

6月21日19时许,有网民在互联网上发表标题为《我杀人了。是分尸好?还是直接、、、、、》的帖子称“还是直接丢进原平水库?尚宜?大家帮忙出个注意!”。根据案情阳泉市网警支队民警立刻开展调查取证,经过调查确定网民真实身份为刘某,阳泉市平定县人。经查,刘某对自己在网上发布“杀人”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平定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