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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让儿子在北京读公立小学 买假章假证被抓

2013-08-16 13:24:32 李铁柱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司法解读

检方将综合多方因素考虑

根据有关规定,警方作出刑事拘留的案件,接下来的程序方面存在几种可能。一是向检方提请逮捕。按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警方抓现行之后,可以先行以刑拘处理,然后对案件做进一步的侦查。在此期间,警方在取证审查认定,查清基本事实后,认为有必要提请逮捕的,向检方提请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的,也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警方侦查取证后发现嫌疑人确实不构成犯罪,也可以直接撤案。或将案件转为治安案件作治安处罚。治安处罚,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几天,或者治安罚款。

相关回应

有合格公章的手写材料不拒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解释,非京籍儿童在办理借读手续时只要出示“五证”就会按照正常程序顺利办理手续。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乡镇级以下的办事处由于操作条件限制,会出现大量手写的证明材料,这些手写材料只要有合格的公章都是承认的,不会拒收。工作人员称村子和居委会的章是不承认的,需要乡镇一级盖章。工作人员表示,办事处都是严格按照市里的规定和程序来的,只要证明合格,就可以很快地办下来,不会有什么为难的地方。文/实习记者赵康

专家解读

救济行为转为行政处罚更合适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伪造公文印章的犯罪,除了有伪造的这个行为以外,在进行定罪时还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从此案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名女子伪造证件并不是为了破坏社会秩序非法牟利,而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学,犯罪情节并不严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不大,她的行为是属于在自己的孩子无法接受教育时的一种救济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可能重了点。“如果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可以考虑将她的行为的定义由刑事犯罪转为行政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进处罚,这样更合适,不但让这名女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对孩子的未来也会更有帮助。”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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