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四川省2012年最大制售假证假章案:13名被告获刑

www.fjnet.cn 2013-05-30 22:02  时凡 来源:四川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0日讯(成检宣 记者时凡)近日,由公安部督办、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起诉的四川省2012年最大制售假证、假章案所有被告人均获1年至11年有期徒刑。

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张高(化名)在成都市高新区租得一间房屋,并在室内添置电脑、打印机、激光雕刻机、光敏印章机、钢印印章机等设备,非法设立制作“假证”窝点,并从杨其(化名)、丁鹿(化名)处购买各种非法印制的国家机关、武装部队证件内页、外套等“假证”原料。该窝点设立后,张高先后招募陈以力(化名)等7人帮助其制售“假证”。

2012年7月,刘凯(化名)、鲜何(化名)为帮助不符合信用卡办理条件的客户办理信用卡,在收取客户“代办费”后,通过张高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信用卡,并从中谋取暴利。

2012年8月,警察在张高制假窝点查获伪造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建设工程总公司钢印12900余枚;伪造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土地遗留决定》、房屋所有权证等各类公文、证件成品、半成品200余种,13000余份,以及相应的刻章、制证设备。同年9月15日,警察在杨其、丁鹿的仓库查获非法印制的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各类证件内页、外套200余种,67000余份。

高新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严格审查证据,指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电子证物检查笔录的瑕疵,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确保证据合法性。在庭审前,该院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依法提供案卷供辩护人查阅,促使唯一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悔罪;此外,通过庭前会议,高新区检察院提出《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说明了起诉书认定“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和理由,令合议庭、辩护人均认同此公诉意见,使该案顺利的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有效地提高了庭审效率,极大地节约了诉讼资源。最终,法院在认定指控事实及罪名的基础上,分别判处该案13名被告人1年至11年有期徒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