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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严禁违规发放补贴 情节严重将降级或撤职

www.fjnet.cn 2013-08-01 0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8月1日电 长期以来,各种补贴津贴作为公务人员的隐性收入频引争议,今日起施行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明确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违规情节严重将降级或撤职

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施行。该《规定》共18条,明确指出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规定》列举了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形式,包括: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等。

《规定》明确,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规定》提出,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还强调,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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