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网购作为近几年来兴起的大众消费模式,其法律法规一直都在逐步完善,但也有许多商家钻“漏洞”,以打“擦边球”的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剁手族怎么能忍?
国家工商总局1月11日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
电商在逐渐成为农村消费新引擎的同时,也为农村特产进城开辟了通道。经过发展,“互联网+”的概念逐渐“注入”新农村的建设中,一个个农村电商品牌脱颖涌现。另一方面,物流配送依然是阻碍农村电商行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快递网点的乡镇覆盖率为48%,还有近一半的乡镇不通快递。
律师:西集网已违约 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苏先生在西集网抢购了一件羽绒服,网站显示发货时间为10月21日,可到期后,网站并未发货,苏先生询问得知,衣服缺货。
汪先生说5个月前,他在京东商城上的品阁家居专营店买了一套上千元的茶具,有茶盘,还有电磁炉,不料刚用不久就出故障了。对此,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叶律师认为,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因此产生的退换货、修理的运输等费用,应由经营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