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网购作为近几年来兴起的大众消费模式,其法律法规一直都在逐步完善,但也有许多商家钻“漏洞”,以打“擦边球”的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剁手族怎么能忍?
四川省工商局16日公布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经检验有57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涉及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多个网络交易平台。记者在公布的抽检不合格名单中看到,42批次服装类质量不合格产品中,天猫网络交易平台就有41批次不合格、京东商城1批次不合格。
中国消费者协会15日公布“网购诚信与消费者认知”问卷调查结果,消费者希望网购领域推进“明码实价”、对于强化行政监管、畅通维权渠道的呼声较高。
朱从玖认为,消费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起到了策应和倒逼作用,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了有效供给。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治理官郑俊芳表示,浙江省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对整个制造、零售行业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
部分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其中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3月13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显示,不少海淘平台依然明确规定购买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相关数据显示,近一年来,我国网民因为权益被侵犯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均达到上百元。
3月13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显示,不少海淘平台依然明确规定购买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电商较为普遍的问题,建议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前仔细阅读购买条款,谨慎下单。
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电子商务产品风险监测中心,跨境电商也成立了风险监测中心,实施“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