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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的手,圆住房的梦——全国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回访记

新华网上海10月1日电(记者叶锋 张梦洁)普通老百姓生活同国家改革创新的关系有多大?与共和国同龄的上海市民孙根华体会深切:22年前,他成为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受益者,圆了住房改善的梦。

“当时新买的房子在浦东高行镇,75平方米的两房一厅,总价12.3万元,首付3.7万元,剩下的8.6万元全靠公积金贷款。”虽然事隔多年,但孙根华记忆犹新。

孙根华和妻子都是上海知青。1979年从黑龙江返城后,和父母一起住在杨浦区贵阳路一间土砖青瓦的老房子里。不久儿子出生,屋子显得越来越拥挤;儿子逐渐长大,房子更让一家人犯愁。当时,孙根华在医院做后勤工作,妻子是纺织女工,两人的年收入加起来只有三四千元,想要买房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的处境,是当时上海人住房难的缩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住房问题是上海“天字第一号”难题。为解决市民住房困难,1991年5月起,上海实施了以“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为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借鉴新加坡经验而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

根据当时的规定,职工在缴纳公积金满一年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买房。1992年,孙根华成了上海公积金个贷业务首批“吃螃蟹的人”。不过,夫妻俩做这么大的决定,没和任何亲友商量,“怕别人不理解”。

当时的中国人还鲜有超前消费的习惯,住房商品化意识和金融意识也都不强,自购商品房职工较少,贷款买房更是新鲜事。统计数据显示,最初上海的公积金最主要用途是单位建房贷款,个贷增长缓慢,启动7年间共向14.54万户家庭发放贷款近100亿元,平均每年不过2万多户。

1998年以后,随着福利分房政策的取消,住房公积金逐步完成了从住房生产领域向个人住房消费领域的根本性转变。2000年以后,公积金个贷增势迅猛,每年发放均超过100亿元。同时,公积金也成为职工购房贷款后还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孙根华记得,买房之初,夫妻俩每个月需还款约600元,压力不小。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工资越来越高,贷款越还越少。2007年,因为儿子工作的地方离浦东高行比较远,一家人决定卖旧房置换新房。房子卖了48万元,他们随后在长宁区买了一套小房子。

2012年儿子结婚,老两口补贴了一些,凑够60万元首付,加上公积金贷款80万元、商业贷款45万元,在普陀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婚房。由于小夫妻都是公司白领,公积金交得高,现在每个月现金还款只要2000多元。

“公积金是个好制度,咱就需要这样解决老百姓困难的改革创新。”孙根华说。住房公积金后来很快从上海“走向”全国,成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累计归集4532亿元,缴存单位17.69万个,缴存职工558.04万人;已累计向190.2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882.98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71亿平方米。公积金制度在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满足人们购房消费等方面的成效,有目共睹。

不容忽视的是,时至今日,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遭遇到诸多问题。比如,随着房价快速上涨,其对购房的支持功能有所减弱;对于租赁、装修、物业支出等日益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公积金也不够“给力”;此外,它在保值、风险管控、公平性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改革因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公积金制度正处在创新转型的重要时期,改革是发展的唯一出路。“公积金制度能否保持生命力,就看是否跟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

央行放松首套房认定: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首套房首付最低30%,贷款利率最低7折

榕银行暂未接到首套房认定放松通知

核心提示:央行、银监会30日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福州新闻网10月1日讯 市场上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传闻终于有了权威解读。昨日下午央行下发通知正式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规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也算首套房贷,同时重申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昨日在榕多家银行仍未接到正式文件,银行人士表示只要接到正式通知后就会开始执行房贷新政,不过首套房贷利率打7折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打7折后贷款利率比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还要低,会出现存贷利率倒挂现象。

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

此次央行通知不但规定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客户再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外,还进一步明确了两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贷款政策。按照此前限贷政策,市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0.7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论是否有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房子不能办理贷款。此次央行通知中明确,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这意味着购买多套房子的客户只要已结清贷款,就可以再贷款买房了。

昨日下午工行省分行、中行省行、建行省分行、兴业福州分行、招行福州分行等银行人士均表示,暂未接到最新文件。在榕一家大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总行正在根据央行的通知拟定具体政策,届时收到总行的通知后,分行就会执行具体细则。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各地虽然出台意见放宽房贷政策,但监管部门未松口,因而各银行仍执行原有房贷政策。现监管部门下发通知,银行只要一接到正式文件就会开始执行,估计房贷新政很快就会实施。此次新政策主要利好已结清贷款的客户。

以往已有一套住房的客户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即使未贷过款或者贷款已结清也要算二套房,按新政策则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这将减轻市民购房压力。记者测算了解到,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客户购买第二套住房,100万元贷款20年期限并且按现有利率水平,不但首付比例将由原先的6成降至3成,总利息也将减少9.62万元。

利率打7折恐难实现

不过银行人士称首套房贷利率打7折的可能性非常小。上述股份制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央行通知只是重申此前首套房贷利率可打7折的优惠政策,同时文件也称首套房利率具体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因而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房贷利率下限发生新调整,也不是硬性要求银行须执行7折优惠利率。

这位人士认为,结合目前市场资金利率水平,首套房贷利率很难实现7折水平。眼下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5%,贷款利率最低打7折后为4.585%。现有银行5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4.75%,贷款利率打7折比同期定存利率还要低0.165个百分点。目前在榕不少股份制银行为了吸引存款,各期限存款利率均上浮10%,5年期定存利率上浮10%后至5.225%,这样存贷利差将扩大至0.64个百分点。“现时银行资金成本比较高,贷款利率打7折后银行放贷可能还会亏损。”

记者了解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央行宣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至0.7倍。当时在榕银行普遍执行7折优惠利率,但没隔多久首套房贷利率就开始上浮,从7折逐渐提至8.5折,再到基准利率、上浮10%。目前在榕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银行人士表示,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要综合资金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除非监管部门硬性要求统一打7折,不然首套房贷利率难现当年7折优惠。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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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昨发文松绑限贷 省工行或国庆前后率先跟进

福州新闻网10月1日讯 昨日,央行下发通知,备受关注的松绑限贷已正式开启。央行明确指出首套房认定标准为“认贷不认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贷款可享受首套房政策优惠;另外,首套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在榕银行是否紧跟步伐、调整房贷政策?昨日,记者致电多家在榕银行了解到,工行省分行或率先执行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在国庆节后,房贷调整具体政策或将出台。另外,中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则表示未接到通知,房贷政策暂未调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工行福建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应仍与此前一样:工行福建省分行将执行“闽八条”政策要求,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但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庆节之后,相关政策调整便会明朗。一位工行员工表示,在“闽八条”出台后不久,工行福建省分行已在制定调整计划,日前行内已有口头通知,但还没下发正式文件。这次央行正式发文“松绑”限贷,工行可借此机会尽快进行调整。

不少房地产业从业者表示,松绑限贷对房产市场来说是利好消息。昨晚,不少福州市民反映,他们的手机收到了房产中介发来的广告短信。记者看到一则广告短信上写着:“银行政策已放开,是换房的好机会,欢迎国庆前来看房咨询。”记者致电该房产中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榕银行不久便会有房贷政策的调整,房产市场有望走出低迷。

福建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阚小冬表示,此前,全国多地纷纷取消了房地产限购,但限贷未松绑,实际的作用并不大,故全国各地松绑限贷呼声越来越高。这次央行正式松绑限贷,是对目前市场情况的适应,是一步“稳棋”,让此前部分地区个别银行已悄然放开的“限贷”变得名正言顺。

(福州日报记者 李夏薇)

福建贷款利率7折可能性低

东南网10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昨日,记者从福州多家银行及相关主管部门获悉,将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下发的通知。虽然央行的通知还没有具体传达到他们手中,但是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不会有任何问题,具体如何执行,将会根据总行制定的政策进行细化落实。

福州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房地产金融部专家分析,虽然央行此次明确指出了贷款利率的下限,也就是基准利率打7折,但是就福建省的金融环境而言,要达到7折的水平可能性很低。他说,按照目前多数银行的五年定期利率,基本上在5%左右,而贷款基准利率为6.55%,加上人工成本等相关成本费用,按照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已经很难说有利润,而如果做到更低的贷款利率,无疑是让银行赔本。因此,即使已经偿清房贷后再购房,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但他估计,贷款利率很难低于基准利率。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各家银行中,首套房贷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到10%,而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最高甚至上浮15%。

解读

目的在于“稳” 而非让房价“起飞”

1 有利于购买改善型自住房

“这次调整的亮点是,首套房的认定更加明确,范围有所扩大,从而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以前首套房还清了贷款再买房就享受不到首套房贷款优惠,现在则可享受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的优惠。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二套房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人来说,更多是改善型住房需求,而非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信贷政策要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满足自住及改善型需求。

2 降低改善型的购房成本

“大城市住房改善型需求量最大,改善型需求实现了,对刚性需求也是有帮助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刚性需求往往要求的是小户型,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后原有的小户型住房会周转起来,带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吴庆认为,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可降低改善型需求的购房成本,利息成本估计会降低20%左右。

3 发出稳定房市预期的信号

这次房贷政策调整,是在近期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出台的。最新统计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房地产市场预期一旦一致形成看空判断,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非常不利。这时调整房贷政策,支持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发出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的明确信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分析,这次房贷政策调整目的在于“稳”,并不是要再让房价“起飞”。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之前的限购限贷政策,主要是针对前几年房价持续猛涨、泡沫不断加大的特殊情况采取的特殊对策,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4 并没对房市实施强烈刺激

房贷政策调整,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紧密相关。8月份中国经济主要指标,从PMI等先行指标,到投资等实体经济指标,均明显回落,形势比较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很重要的来源之一,就在于房地产投资持续下降。调整房贷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需求恢复,使房地产投资由落转稳,进而稳住投资,稳住整个经济增长。”张立群表示,这次房贷政策调整,并没有实施根本性转向和强烈刺激。

王军认为,“房贷政策调整,从宏观调控的视角看,还是一种结构性调控,没有大转向,不搞一刀切。就像之前对小微、三农的定向支持一样,是一种结构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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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综合)昨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关键词:首套房贷款

有一套房还清贷款再购算首套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明确,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

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

通知要求,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市场化融资渠道

符合条件房企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新华

□链接

三亚拟取消限购 全国限购仅剩北上广深

昨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三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该局已经制定了放开限购的方案,计划10月1日开始执行,并于上周将方案上报三亚市政府,目前正在等三亚市政府批准。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46个限购城市中已经有41个城市先后对限购松绑,三亚是目前唯一尚未放开限购的二线城市,此时放开限购也属于“姗姗来迟”。三亚取消楼市限购方案一旦获批,那么全国仍在执行限购的城市就只剩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第一财经日报 央视

央行救市亮点

1.三套房限贷令取消;

2.二套房贷大放松:现持一套房贷还清,则二套普通房按首套房贷款;

3.针对外地人的限贷令取消;

4.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定向投放房贷。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钟宝坤)就在各大城市纷纷取消限购政策后,昨天下午,央行联合银监会出台重磅文件,取消“限贷令”,为楼市松绑。文件规定,商业银行的首套房利率最低可打七折,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房贷的家庭,新购房可享受首套房优惠,“首套房”认定标准正式放宽。

央行出手“救市”

昨天下午,厦门房地产业界一片欢呼。原来,央行与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表示,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文件指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文件还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此次主要有三大变化:首先,三套房限贷令取消;其次,二套房贷大放松:现持一套房贷还清,则二套普通房按首套房贷款;第三,针对外地人的限贷令取消。

厦门各银行或国庆后执行

在央行出台“救市”文件后,记者第一时间咨询了厦门各大银行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总行的正式通知,仍实行原有的房贷政策。尽管如此,一位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一般来讲,央行的文件出台后,总行还得制定细则,厦门各银行接到通知并按新规执行至少也得在国庆假期后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还未接到总行的通知,厦门各大银行目前还是按照之前的限贷政策执行。工、农、中、建四大行的房贷均在基准利率上浮5%-15%,部分情况下可享受首套房基准利率的政策。

邮储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称,目前该行的房贷采用基准利率,优质客户可以打9.8折。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知道了央行的新规,但具体实施细则得等总行通知,预计国庆假期过后就可以知晓了。

七折房贷恐难实现

对于央行的文件,厦门银行业人士表示,央行的政策比较泛,各个银行还得根据实际出台细则。对于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某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应该是比较明确的,银行会遵照执行。

不过,对于央行提出的房贷最低可打七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下限,绝大部分贷款不会那么低,否则银行要亏本。”工作人员同时称,一方面,重新明确下限七折是一种“政策信号”,银行会在“信号”作用下更支持个人房贷业务;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贷款人为优质客户,在银行的金融资产超过划定的数额,或购买本银行贷款的开发商楼盘,这些条件都有可能争取到较低的贷款利率折扣。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银行还是钱根紧缩,房贷要打到七折的可能性较低。


成交量将明显提高房价不会大幅上涨

解读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钟宝坤)昨天,央行为楼市松绑的一纸文件出台后,厦门房地产业界明显松了一口气,“厦门第四季度的房产成交将会明显活跃,成交量应该会增加不少。”厦门房产中介协会副会长傅强乐观地表示。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厦门世纪联合房产总经理郭忠宗,他告诉记者,厦门房地产市场可谓低迷,此次央行放开“限贷”,对厦门房产成交量将起到较好的助推作用。

事实上,在厦门放开限购后,一手房成交量就有所上升。

根据官方数据统计,9月22日-9月28日厦门全市商品房成交1226套,环比上涨57.58%。其中,全市一手住宅成交588套,环比上涨98.65%,日均成交84套。

郭忠宗表示,央行放开限贷后,改善型的客户将会考虑出手,因此厦门岛内的房地产成交量会更加活跃。

那么,限贷政策放开后,厦门房价会否大幅上涨呢?傅强认为,厦门房价未来应该是稳中有升,不会大幅上涨。

郭忠宗则认为,房价应该不会明显上涨,毕竟开发商之前积累了较多的房源,可以满足刚需市民的需求。

中新社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 陈康亮)备受瞩目的关于“官方将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消息在国庆前一天终于落地。当天中国官方发布文件,放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对此,此间分析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类似于对楼市实施定向宽松,加强对居民改善型的住房消费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惠民生、促消费。

30日,中国央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前中国金融机构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非常严格,个人名下拥有未贷款房产、或唯一房产有贷款但已经还清,购房时申请贷款都十分不易,即所谓“认房又认贷”。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市场此前普遍预计的政策利好是“认房不认贷”;但必须承认,新政是符合市场大势的,特别是考虑到目前楼市供大于求,有效需求得不到充分释放,已面临较为严峻的下行压力,甚至波及实体经济。

中国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68个,持平的有1个,仅1个城市上涨。

房价8月呈现出加速降温的态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黄金十年基本宣告结束。张大伟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测算,70个大中城市平均房价自今年5月份开始已逐月环比下降4个月。他预计9月份房价或将跌回一年前的水平。

但连平认为,不能将新政简单理解为救市。“必须承认,目前国内二套房60%首付的高比例在国际上是十分罕见的,对于居民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有负面效应”,此次新政落脚点是改善居住条件的二套房,属于定向宽松,若能执行到位,则有助于惠民生、促消费。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亦持相同意见。宗良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政策实行,既能在短期内稳定投资,长远又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结构优化,是一个有利的政策。

针对首套房的贷款标准,《通知》指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通知》进一步指出,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宗良进一步指出,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总体偏弱,但绝不能盲目地增加需求,房地产投资政策应该“有保有压”:对首套房以及与首套房相关的改善性住房信贷支持应该是“加法”,对房地产投资中不合理的部分应做“减法”。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亦表赞同。赵锡军对中新社记者指出,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提质增效的过程中,应避免再次将过多的政策资源集中到房地产行业,避免中国经济再次被房地产“绑架”。

针对新政对楼市的影响,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分析,从过去“认房又认贷”放松为“认贷不认房”,实际上主要对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有帮助。他指出,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的下行,使得投机性需求已经开始退场,现在如果放松政策,投机性需求也不会返回,因此帮助对象“只能是改善性需求”。

而考虑到房地产价格下行的态势,曹远征认为,即便是改善性需求购房群体,也很可能推迟改善,因此这一政策“肯定有好处,但可能实质性帮助并不是很大”。

尽管如此,曹远征仍预计,房地产不太可能出现硬着陆,对经济和金融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不排除个别地区、个别楼盘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断供,但不大会出现系统性的全面断供”。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王宇 柴华 丁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庆前夕,从中央到地方,楼市新政密集出台。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出《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经过几轮传闻和否认的辗转轮回之后,国庆长假之前的最后一天下午,股市也已经休市之后,央行和银监会在四点左右发出了这个通知,其中内容总共四大项: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这样分析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郭田勇:可以说是针对房地产业的一个支持政策。房地产业,对上下游带动作用非常强,跟整个经济增长的关联度比较高,跟群众生活也是息息相关,如果房地产出问题的话,可能也会拖累整个中国经济出问题,所以说,对房地产领域的相关信贷货币方面政策的调整,也是我们稳增长、保持稳健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次的通知,明确了大家比较关心的几点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另外郭田勇还解释了通知对于首套房和自住型住房认定的改变。

郭田勇:我们以前讲,叫认房又认贷,这里面的确是有一些不合理性,这次认贷政策是一次调整,从概念上。另外一个,房贷政策主要还是要支持居民的自住型购房需求,它的范围是有所加大的,我们以前一说自住型住房,指的主要是首套房,其实不少居民,他还有改善型住房的需求,所以央行这个政策,对于这种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形成的第二套房贷,也是予以政策支持的。

人民网南京9月30日电 (朱殿平、实习生陈震坤)30日下午,央行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已经购买了首套房但还清贷款的居民,再次购买普通住房时申请贷款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这被业内普遍视为对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大利好。

此次央行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像南京这样的已取消和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名下已有2套房的购房者,可还清贷款再买,再申请贷款时,首付和利率由银行审核决定。

与以往政策相比,“认贷不认房”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此前,只要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人,不管是否还清,再贷款时都会被纳入二套房标准,首付至少要七成。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省内多家银行,银行方面均表示“暂时没有变化”。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地区首套房贷还是执行的基准利率,没有其他政策变化。

南京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2014年度贷款额度已经基本上放完,年内南京银行的政策可能都不会有变。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央行的政策中提到“具体由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并不是硬性要求;且各家银行开会、定价也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国庆期间南京各家银行的贷款政策应该都不会有变化,“新政最早影响南京房贷政策至少要到国庆之后”。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业内普遍持积极观点,称其为“央行节前给房地产献大礼”、“发红包”。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在微博上评价,“取消限购带来市场短期反弹,取消限贷利好则偏中长期。”他认为,国庆长假、整个10月,乃至四季度南京楼市行情不会差,“降价潮恐怕不会出现了。”

中新网成都9月30日电 (记者 殷樱)“粗放的增长方式转型没有转过来,各级政府的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太多,使腐败愈演愈烈,这是全国都面临的基本问题。”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经济学界泰斗吴敬琏表示,根据当前的实际经济情况,出路在于保持宏观经济总体稳定的条件下推动改革。

30日,西南交通大学举办中国经济发展与管理教育高峰论坛。吴敬琏应邀参会,并以“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为主题,细致地阐释了召开“十八大”的历史意义,以及中国该如何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吴敬琏强调,必须积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划、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利益最大化和最优化。与此同时,还必须结合国家的各项体制,相互纠正、改变,合理调节政治与经济的冲突,完善政治经济体制中的弊病,使之达到协同作用。

吴敬琏指出,当前实际经济困难的主要表现为资源短缺、环境恶劣;GDP增速下降,投资拉动的效率递减;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困难。以上问题在宏观经济中的集中表现是国民资产负债表中的杠杆率(负债率)过高,存在着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吴敬琏主张,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条件下着力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通过改革促进效率提高和结构优化,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改革上,那么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困难,控制市场不至于崩盘。

有没有办法能够控制市场不崩盘?吴敬琏认为,可以采取以一些堵塞漏洞、控制风险的措施。比如,停止没有回报的无效投资,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输血,动用国有资本偿还政府的或有负债,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重整,停止“刚性兑付”以便化大震为小震,防止风险积累等。

2014年迎来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目前,许多重要的改革正在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序推进。吴敬琏表示,“改革小试牛刀就取得了明确成效,这表明只要我们坚定有序地推进改革,中国就一定能够克服当前的困难。”(完)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据央行网站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通知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4年9月29日

东南网9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昨日,备受关注的四大行限贷是否放开一事,有了新进展。有消息称,省工商银行已经在全省范围内下达口头通知,通知称,“购房人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认定。”

日前,记者采访时,工、农、建、中四大行均表态,房贷政策未有调整。因此,工行调整房贷政策的消息若属实,也将打破四大行之间的平衡。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省工行相关负责人时,得到“将认真执行‘闽八条’政策要求”的答复。记者注意到,“闽八条”中对放开限贷有作出明确要求: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

省内户口均算本地不提供社保、纳税证明

昨日,福建省工商银行率先执行房贷新政的消息不胫而走,消息一传开,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昨日上午,一条关于工商银行调整房贷政策口头通知的消息传出,通知称:各支行,接省行通知,即日起,房贷政策中的本地区指大福建地区(即含厦门),首套房的认定认贷不认套数(即以申请时人行征信中是否有房贷为标准),其他规定不变。

随后,又有相关机构进一步细化了该口头通知,克而瑞福州通过微信平台发出消息称:工行最新消息,今日起放开贷款限购!1.省内户口均算本地,不再提供社保、纳税证明;2.不需再提供认房证明,即不认房;3.贷款结清可不计入贷款套数。细则表明:客户只要还清银行贷款(无论几套),即按首套房办理,客户交30%首付款,利率按基准上浮10%执行。另外,省内客户购房不需要提供社保,无需查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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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回应:将执行“闽八条”要求

究竟该消息是否属实?昨日,记者侧面从福州部分开发商方面求证,有开发商表示,确实收到该消息,但还只是口头通知。也有开发商表示,前几日,多家银行给他们的态度均是“仍在研究政策”,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并未正面回应,但表示: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将认真执行“闽八条”政策要求,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

记者了解到,“闽八条”中关于实行分类调控一条中这样要求: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其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证明只载明购房人拥有一手住房的套数情况。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

二是,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其他三大行:仍未调整房贷政策

昨日,记者还采访了除工行外福建另外三大行的省分行,以及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但是,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未接到总行的通知,房贷政策没有变化。记者询问若有银行率先作出调整,是否会跟进?多家银行表示,需根据总行的要求执行。

福州克尔瑞研究中心分析师黄彬表示,“闽八条”出台、落地,限购已经放开,限贷的跟进只是迟早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多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10%,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多家银行上浮10%以上,部分银行甚至上浮25%。黄彬表示,银行也要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和风险,不可能会根本性放开,只能是陆续适度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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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福州工行首套房认定政策松绑

工行福建省分行:将认真执行我省相关政策

东快讯(记者黄弘妍)昨日,网上盛传福州工行已经松绑首套房认定政策,按照网络上的说法,“只要查明银行房贷还清,再次购房贷款即按照首套房贷利率算”。

对此消息,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了工行福建省分行,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将认真执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相应金融服务。”

同时,也有在榕工行相关人士对东南快报记者表示,目前的确暂未接到正式的通知:“这个说法今天相关的业务部门也讨论得沸沸扬扬,但是截至目前并没有收到文件。”该人士还表示,如果房贷政策要有所改变,要接到上级的通知才行。

随后,东南快报记者拨通了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以购房者的身份就“是否还清了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来认定”的问题进行了咨询。人工台客服人员表示,到目前为止,人工台暂未收到确定执行的通知。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又询问了福州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房贷政策都还维持原状,暂未有调整,至于是否调整,“还需要等待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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