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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2026-02-06 15:31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大决策,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根基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对实施这项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截至目前,在大气、水、土壤、生态、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全国共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9万多个,重点管控单元1.8万多个,一般管控单元0.6万多个,分别占陆地国土面积54.4%、14.1%和31.5%,形成“一单元一清单”,明确了每个单元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全域管控体系基本实现,为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十五五”时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需要深入开展优化试点、跟踪评估、成效考核、激励保障、数智化应用等工作,把握好以下重点任务。

第一,完善管控方案,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原则,动态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年度优化和五年一次定期调整,不断完善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功能。

第二,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分区管控制度效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重点区域,实施分单元差异化保护修复策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完善现有大气、水、土壤、生态、海洋等要素分区管控,逐步将地下水、声等环境要素以及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纳入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相关政策协同联动,因地制宜开展制度联动试点示范,更加注重从源头防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绿色化、低碳化要求贯穿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国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第四,提升基础支撑能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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