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让电动自行车骑行更安全、发展更规范

2024-09-20 09:28 作者:本报记者 王 政 刘温馨 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近日,按照国务院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违规篡改,最高车速、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指标超出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近日,按照国务院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记者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修订标准是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已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基础性交通工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助动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738家,年产量4228万辆,同比增长3.8%,近5年产量年均增速为11.8%;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今年8月,共有591家生产企业累计获得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1.336万张。

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专家介绍,伴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例如,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多次引发火灾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2021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1.8万起,2023年增加到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

此外,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违规篡改,最高车速、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指标超出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在产业层面,行业整体质量保障能力依然偏弱,不少企业缺乏足够的研发投入和设计能力,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抽检合格率不高。此次修订标准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最高设计车速、防火阻燃性能等作出调整

“参考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及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我们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等方面代表成立标准修订专家组,在试验验证、现场调研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现行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试验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从而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消防安全性能;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25公里/时;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千克放宽至63千克,提升产品实用性,并允许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设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征求意见稿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要求车辆必须具备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提高产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将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正式发布后,将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便利消费者使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改善主动安全性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修订优化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等技术指标,提升我国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加严了电动机额定功率测试方法,杜绝通过非法篡改为电动自行车提速的行为;适当放宽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续航里程需求。

修订标准增加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关键工序的生产能力、检验检测和质量控制指标;实现对电动自行车所在位置、速度等关键安全信息的动态安全监测,及时识别异常情况并发送报警信息,极大提高车辆安全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并争取尽早发布。

新标准发布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尽快进行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升级。新标准实施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或者提供。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地妥善解决,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将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

关键词:安全监测,安全风险,安全信息,安全隐患,火灾风险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