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蒙古国将对部分行业采取限制性措施

2021-04-01 08:00:46 作者:阿斯钢 苏力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乌兰巴托3月31日电(记者阿斯钢 苏力雅)蒙古国政府31日决定,为使新冠疫情下陷入困境的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将不会提高防灾警戒级别至最高级。在保持高度警戒状态下,4月3日至18日将只对部分行业采取限制性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电影院、餐厅、健身房等多个行业停止营业,禁止5人以上聚集性活动,企业单位上班人数不超过人员总数的30%,以及限制商店、商场营业时间等。

蒙古国副总理兼国家紧急情况委员会主席阿玛尔赛汗当天表示,政府正在为减少疫情风险、保障民众健康、实现经济复苏、确保民众生计和企业正常运作全力以赴。在对部分行业采取限制性措施期间,每7天将进行一次风险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措施。

蒙古国国家紧急情况委员会29日举行会议,听取卫生部关于提高警戒级别以应对和遏制疫情扩散的建议,原则同意4月3日至18日提高首都等地区警戒级别至最高级,并提交31日的政府例行会议讨论。

蒙古国卫生部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该国过去24小时新增新冠确诊病例377例,累计确诊8447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累计死亡12例;新增治愈病例95例,累计治愈4920例。截至31日,蒙古国已有30多万人接种新冠疫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