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评论 > 正文

中国驻日使馆举办“3·11”地震十周年中日青年线上交流会

2021-03-09 08:30:40 作者:姜俏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东京3月8日电(记者姜俏梅)中国驻日本大使馆7日举办中日青年线上交流会,纪念“3·11”地震十周年,增进中日青年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

中国驻日本大使孔铉佑在致辞中向在震灾中不幸离世的人们表示沉痛哀悼。他说,中日友好的根基在民间,未来在青年。新时代的中日关系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新时代的中日友好呼唤“新鲜血液”的不断加入和“新领军者”的脱颖而出。希望大家肩负起传承中日世代友好的历史使命,把由赈灾缔结的这份患难之交延续到永远,让友好之树枝繁叶茂,参天成长。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刘利民对中日两国青年提出三点希望,其中包括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真诚交流、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互学互鉴以及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发展。

日中友好会馆代理会长宫本雄二在致辞中表示,“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之时,我正担任日本驻华大使,至今仍清楚记得日本国际救援队和中国灾区民众之间的心灵交流”。“3·11”地震发生后,中国人民向日本伸出援助之手,两国民众的心也因此走得更近。他希望日中青年利用这次机会,分享各自经验,建立更加坚固的心灵纽带。他同时期待日中两国在防灾减灾等领域加强合作。

中日两国志愿者、媒体代表等近100人参加线上交流会。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