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以色列同意向巴勒斯坦提供新冠疫苗

2021-02-01 09:10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耶路撒冷1月31日电(记者尚昊 熊思浩)以色列总理办公室1月31日发表声明说,以方已同意向巴勒斯坦提供5000剂新冠疫苗。

声明说,根据以色列国防部政府活动协调员办公室的建议,并考虑到“各区域之间的联系以及由此引起的健康问题”,以方已同意向巴勒斯坦提供上述新冠疫苗。

据以色列及巴勒斯坦媒体报道,这些疫苗将给巴勒斯坦医务人员接种,但巴方尚未确认是否接受以色列提供的这批疫苗。

巴勒斯坦外交部1月11日发表声明说,以色列作为占领国,对巴勒斯坦人民“负有明确的法律和人权义务,包括提供新冠疫苗”。最近,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方呼吁以色列向巴勒斯坦提供新冠疫苗。

目前,巴勒斯坦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尚未开始。巴卫生部长马伊·凯拉1月11日说,巴卫生部已批准俄罗斯研发的“卫星V”新冠疫苗注册。按计划,第一批俄罗斯疫苗将在一个月内运抵巴勒斯坦。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