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世卫组织:变异新冠病毒命名应避免与特定地理标记联系

2021-01-17 15:45:18 作者:刘曲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日内瓦1月15日电(记者刘曲)世界卫生组织15日公布了突发事件委员会的一些会议结果,包括新冠疫情仍然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敦促制定一套标准化的系统来命名变异新冠病毒并应避免将病毒和特定地理标记联系等。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自2020年1月30日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总干事要定期重新召集突发事件委员会审查疫情形势。委员会于今年1月14日召开第六次会议,认为新冠疫情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此次会议重点讨论了变异新冠病毒、国际旅行相关的卫生措施、新冠疫苗等。在变异新冠病毒问题上,委员会敦促制定一套标准化的系统来命名新发现的变异病毒,强调应避免将病毒和特定地理标记联系。

委员会建议世卫组织领导制定旨在减少与国际旅行相关的新冠病毒传播的指南。委员会认为,当前对于接种新冠疫苗在减少病毒传播方面的作用仍存在未知因素,且疫苗供应有限,因此建议各国不要在国际旅行中将接种疫苗证明或免疫证明作为入境条件。即便有接种疫苗证明,国际旅行者仍应遵守其他减少旅行风险的措施。

委员会还建议世卫组织应与利益相关方协调制定有关新冠疫苗接种状况的数字文件标准。委员会强调有必要通过世卫组织主导的COVAX计划推动疫苗公平分配,并开展技术转让以提高全球疫苗生产能力。委员会强烈鼓励疫苗制造商迅速向世卫组织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以便将疫苗列入紧急使用清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