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终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

2021-01-15 07:50 作者:陆睿 耿学鹏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首尔1月14日电(记者陆睿 耿学鹏)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4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朴槿惠20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此前在干涉国会选举案中获刑2年,加上本次判决刑期,须累计服刑22年,刑期从2019年4月17日算起。

韩国大法院当天还判处朴槿惠缴纳罚金180亿韩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并追缴35亿韩元(约合2074万元人民币)。

韩国司法系统采取三审终审制。“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在一审和二审中曾分开审理,后又合并重审。此次终审判决,维持了2020年7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审重审判决。

2017年3月10日,韩国宪法法院通过了针对时任总统朴槿惠的弹劾案,朴槿惠被弹劾罢免,失去司法豁免权。同月31日,法院批准逮捕朴槿惠,她随后被关押在首尔看守所。此后,检方以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违反选举法和违反国家情报机构相关法规等多项不同罪名起诉朴槿惠。2019年4月17日,朴槿惠开始服刑。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