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师范生不用重回“起跑线”
2020-08-21 08:57:50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由院校考核教学能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院校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便利师范毕业生就业,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为促进更多师范毕业生就业,在已出台的“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基础上,对一定范围内的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会对教师准入带来哪些影响?当认定权交给院校,院校该如何考核学生的教学能力,又怎么避免院校“放水”? 制度化承认:师范生非师范生为何“区别对待” 拿到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职的最基本门槛。 2000年起,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2011年,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试点启动,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师范类学生,均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有统计显示,2019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数达900万,已经接近高考报考人数。教师资格考试成为最热的资格考试之一。 “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认证解决了各地认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方便教师的全国流动,但也存在条款过多、管理过死的情况。”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罗祖兵坦言,受疫情影响,今年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延迟,应届毕业生无法按原计划应聘教师岗位。 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师范类毕业生。他们即便接受了多年专业教师教育,顺利获得毕业证书,但是想获得从教资格,仍然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如果教师教育办得再好,毕业生也要参加资格考试。长此以往,会影响教师教育院校的办学积极性以及优秀学生选择师范专业。”罗祖兵说。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王运来坦言,教师资格考试难度,不会比专业师范院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必修课的毕业要求高。硬性要求师范类毕业生重回“起跑线”,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没有必要。 “教师教育院校拥有专业的教师队伍、完整的课程体系、严格的评价过程,免试认定是对教育硕士等学生所接受的专业能力训练的制度化承认。”东北师范大学教授秦玉友表示。 多元综合认证:会不会降低教师资格认证质量 各地教师招聘时,总能看到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同台竞技。此次改革,并不意味着教师资格证考试退出历史舞台。非师范生想要从教,依然要参加这个考试。 罗祖兵介绍,这些年,教师资格经历了“各地自主认证”到“国家统一认证”的过渡,现在进入了“多元综合认证”阶段,即各院校自主认证和国家统一认证并存,“这有利于增加教师资格认证的专业性和灵活性”。 事实上,多元综合认证的布局此前已经展开。 2017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出通过第二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 “不是所有教师教育院校的毕业生都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只有办学质量通过审核的院校才有认证资格,这无疑要求教师教育院校必须重视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资格认证中的学术引领作用。”罗祖兵认为。 对于教师教育院校来说,此举一方面扩大自主权,另一方面也将倒逼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推行免试认证,实质上是把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机构既看成培养机构也看成认证机构,推动培养与认证一体化,这会从源头上推动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资格认证质量。”秦玉友说。 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如何保证院校不“放水” 对于部分师范生来说,教师资格认定将不再只有全国统一考试一座独木桥。作为认证主体,院校该怎么考核学生教育教学能力,又怎么保证不“放水”? “可以把教学能力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考核,甚至每个学期都安排这类课程,毕业前组织试讲等能力测试。”王运来认为,“自主考核将留给院校足够时间进行过程评价。” 不同院校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素质水平会有不同,如何保证质量底线与素质底线,需要提前谋划。 秦玉友说:“必要时可以给所有培养机构定标准,通过不同级认证的专业具有不同的教师资格认证权利;可以给不同层次培养机构定比例,为不同水平的教师教育机构设定不同的教师资格认证通过比例。” 在考核考生教学能力之外,秦玉友建议,加强师德与心理素质考察,要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作出客观评价,对心理健康作出科学的负责任的评价。“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应该承担信誉责任,建立倒查机制。如果某位教师出现问题,教师教育机构应该承担责任”。 “实行多元综合认证后,院校就有了认证的权责,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认证机构的资质也应该动态调整,每隔几年重新审核。如果,某教师教育院校在认证中出现了违规和造假的情况,则应降低其信誉等级。”罗祖兵建议,要把教师资格认证当作国家级考试来看待,建立认证的工作程序,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交叉认定,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记者 陈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