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观众间隔1米以上就坐
2020-05-14 14:06:34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
北京日报讯(记者 李俐)针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恢复开放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昨天发布了相关指南明确指出,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 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行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入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各地应当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确定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地区和境外输入压力较大地区,应当从严、审慎把控恢复开放时间。 恢复开放的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限流限量措施,要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并对场所内消费者数量实行动态管理,防范聚集性风险;这两类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以上场所营业期间,要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施、设备等进行“一客一消毒”。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