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我国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 推动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2020-05-08 06:36:38 作者:吴雨、刘开雄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吴雨、刘开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7日发布新规,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发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另外,新规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此外,新规明确,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