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防疫规定,北京边检对4名外国人作不准入境处理
2020-03-24 17:06:06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北京频道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边检总站副总站长吉利霞透露:近日北京边检已对4名涉嫌违反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外国人作了不准入境处理。 根据3月3日北京市疫情防控规定,以北京为目的地的人员均需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自3月16日起,该规定调整为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全部集中隔离观察。 “在工作中,北京边检发现确有人涉嫌违反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隔离规定,甚至有人往返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从事海外“代购”活动。”吉利霞介绍,在口岸入出境查验工作中,遇有中国内地居民在规定的隔离期内拟出境的,根据有关部门作出的不准出境决定,边检机关依法不准其出境。遇有来华外国人出境后在规定的隔离期内拟再次入境的,北京边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不准入境、退运出境处理。“近日我们已对4名涉嫌违反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外国人作了不准入境处理。” 吉利霞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强化职能作用,加大数据研判力度,严密口岸管控,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
相关阅读:
- [03-24] 北京通报昨日确诊病例:首现墨西哥、挪威、希腊输入病例
- [03-24] 北京中考“新方案”本学期开考
- [03-24] 北京疾控通报1例境外输入关联病例涉及活动小区
- [03-24] 北京:加强入境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