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罪被决定逮捕

2020-02-10 14:40:15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副局级)涉嫌贪污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蔡翔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1月8日消息: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蔡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止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教唆他人干扰核查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私车公养,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使用“小金库”,违规校内取酬,用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家庭房产,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如实报告个人收入;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蔡翔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并经教育部党组决定,给予蔡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蔡翔简历

蔡翔,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

1990.03-1995.01 历任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编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编辑

1995.01-2001.08历任华夏出版社编辑、社科编辑室副主任、社科部主任

2001.08-2011.04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

2011.04-2011.10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高井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1.10-2014.07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

2014.07-2018.01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8.01-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出版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