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公安部交管局: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2020-02-03 08:53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各项交通保障措施。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保障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通行。遇有交通拥堵的,加强指挥疏导,优先保障通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快速出警、快速处理,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协助转运。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构筑无缝衔接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积极协调卫健等部门,在高速公路省际主线站、服务区、收费站卫生检疫站点为应急运输车辆开辟检疫“绿色通道”,快速检疫、快速登记、快速放行。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检疫“绿色通道”前连续设置引导提示标志,在关闭的高速公路支线收费站开辟紧急“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市际物资配送对接点要优化交通组织,市区内要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顺畅。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完善救助机制,快捷高效完成保障任务。要树立“全国一盘棋、齐力保疫区”理念,部省市三级联动,属地负责、特事特办,及时受理解决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均要对外公布运输保障服务专线电话,成立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专班,全天候接受咨询求助,对接服务需求。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疫情防控,优先通行,运输保障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