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未经批准擅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依法处置
2020-01-29 14:5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今日指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赵克志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狠抓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卫生防疫等正面教育引导,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以及感染患者收治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核查隔离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派出足够警力进驻各交通场站维护秩序,充分依托治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积极协助做好出入管控地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卫生检疫工作,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 要加强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边检口岸等人员进出管理,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筛查和口岸检疫等工作。要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启动京津冀警务一体化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筑牢首都安全屏障。 赵克志指出,要强化重点防控和社会面整体防控,重点地区公安机关要全面提升勤务等级,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安保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加大警力投入,强化显性用警,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措施,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赵克志要求,要强化内部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和出入境、户政、车管等对外窗口单位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问题。要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监管场所传播扩散。 要加强基层一线民警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千方百计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制防护宣传手册,及时配发一线执勤民警,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要关心关爱民警,积极帮助民警解决家庭困难,确保一线执勤民警无后顾之忧。一旦发现民警及家属受到感染情况,要全力帮助落实隔离、救治等措施。 赵克志强调,要牢固树立“疫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确保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要尽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为全警带好头、作表率。 要在这场严峻斗争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自觉在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实践中接受考验。要严明战时纪律,加强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岗位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加强正面宣传,集中宣传广大公安民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和在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要强化应急处突,坚持底线思维,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安排充足警力值班备勤,全面强化值守应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每日研判会商调度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
相关阅读:
- [01-29] 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取消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
- [01-29] 卫健委:加强科研攻关 切实降低重症发生率和病死率
- [01-29] 捡口罩二次销售、隐瞒武汉返乡信息……看法律咋说
- [01-29] 国家卫健委: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机构等暂停线下培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