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深圳“一餐喝16万元茅台酒”国企董事长被免职

2020-01-14 07:22 作者:白瑜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13日发布通报称,经过市、区纪委监委初步核实,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费吃喝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张某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新华社深圳1月13日电(记者 白瑜)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13日发布通报称,经过市、区纪委监委初步核实,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费吃喝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张某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深圳市纪委监委暗访组近日通过调查发现,深圳市区属的一级国有企业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年会中存在“大吃海鲜餐、大喝茅台酒”的情况,包括食用海参、象拔蚌、洋参石斛炖鲍鱼汤等名贵海鲜。当晚所用白酒为市价约8000元的1.3升装茅台酒,总价在16万元左右。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后续结果将及时通报。光明区将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腐败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