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确四条规则“红线”

2019-12-23 16:07:15 作者:胡浩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胡浩)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部门努力推进的重点。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表示,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强化四个方面的规则意识,严于自律,营造良性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在日前举行的第九届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徐攀说,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信息化管理发挥作用、日常监管不断深化,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徐攀说,校外培训机构一是要坚决转变应试导向,“不要再搞超前超标培训和应试教学的老一套,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当前,校外培训正在逐步走向严格管理、规范发展的道路。培训机构要围绕素质教育和五育并举要求,将重点放在优化教学方法,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服务上,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二是要规范收费退费行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希望培训机构不要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导家长超期交费,也不要违反市场规律,不顾自身发展状况,盲目扩张。

她表示,三是严禁将校外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这是一条红线,也是一道底线”。培训机构严禁组织或与中小学联合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竞赛、夏令营、研学活动,一经发现,一定会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要合理宣传,不夸大培训作用,不渲染焦虑情绪。四是线上培训机构要抓紧做好备案。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工作是当务之急,从事线上培训的机构要积极主动申请备案,按照要求提供备案材料,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