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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月以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510起

2019-12-11 07:25 作者:李雄鹰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广东省林业局10日对外通报称,今年9月以来全省共查处森林火灾类(含违规用火)案件510起,刑事拘留38人。

新华社广州12月10日电(记者 李雄鹰) 广东省林业局10日对外通报称,今年9月以来全省共查处森林火灾类(含违规用火)案件510起,刑事拘留38人。

自今年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广东已连续90天基本未发生有效降水,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保持在高位。仅9月以来,全省共发生25起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近一周,佛山、河源、茂名、肇庆、惠州、韶关、湛江、江门等多个地区连续发生火灾,广东的火灾占全国森林火灾的51%。其中,12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河源市连平县接连发生两起重大火灾,目前已全部扑灭。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特别严峻。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广东省林业局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加强野外火源源头管理。

从数据分析上看,森林火灾由于野外违规用火的情况占绝大多数。从2019年9月1日至12月8日,广东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火灾类(含违规用火)案件510起,立为刑事案件93宗,破获51宗,逮捕15人,刑事拘留38人(其中查处故意纵火案件8宗、处理人员5人次);查处行政案件417宗,行政处罚378人次(治安拘留178人次)。另外,劝阻违规用火654起、教育人数1440人次,收缴烟花爆竹等一批。

广东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坚持以防为主、防灭结合,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加大执法问责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地要对辖区内每个山头地块落实具体防火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加强网格化巡查管理,掌握“山边、林边、路边、山头、坟头”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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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森林火灾,森林火险,森林防火,林业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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