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部门联合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
2019-12-03 14:54: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题:民政部等部门联合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高额返利、卷钱跑路、“保健品”忽悠、非法集资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罗争光、孙少龙 又被“高额回报”骗了钱?又因“保健品”上了当?近年来,涉老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民政部3日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布四项风险提示,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推动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以“高端养老”诱惑,涉案动辄上亿元 级别最高的翡翠会员消费满25600元,每天返现130元,最终返利高达64320元,办理多张会员卡还赠送蚕丝被、足灸桶等礼品,高级会员还能享受免费旅游服务。 这些看起来回报丰厚、由“老妈乐”公司提供的“消费养老”服务,实际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先后有北京、江苏、河南、河北、山西、福建、吉林等多地老人受骗,涉及金额上亿元。 类似的涉老诈骗案件并不少见。一家名为“天地自然健康养老公司”的企业自2015年起招募了几千名老年会员,承诺会员交费后不仅可在养生庄园吃饭、购物、就医、参加旅行团,每年还可以拿到6%至14%的返利,打折之后单日最低房费和餐费仅为67元和12元。 然而,2018年4月,该公司负责人外逃,账面资产也所剩无几。经调查,这家所谓“高端养老企业”既无土地手续也无养老资质,完全就是个骗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综合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频发,形式也花样翻新,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收取会员费、床位费;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以房养老“套路贷”诈骗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养老压力下,广大老年人对现有资产“保本升值”的需求也逐渐提升,这给了诈骗团伙以可乘之机。“涉老诈骗案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占很大比例,所以老年人常会有自发性的集体维权行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王新说。 四项风险精准揭露诈骗套路,风险自担提醒老人和家属加强防范 针对当前一些养老机构、企业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情形,民政部等多部门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防范打击。 为深入揭露涉老诈骗真相,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日专门发布4项风险提示: ——高额返利无法实现。所谓“返利”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潜在风险很大。专家指出,“高回报”往往就是高风险的信号。 ——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会员卡”“预付卡”等形式的预付资金由发起机构控制,未实施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2018年5月,养老产品“爱福家”资金链断裂,公司负责人外逃,该公司非法吸纳数万名中老年群众资金过百亿元。 ——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不少“保健品”采用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无效甚至贻误病情。 ——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公寓”“养老山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民政部等部门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非法集资等诈骗手段的常见形式和主要手段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对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加强投资理性有积极意义。 李爱君认为,此次提示特别强调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要自担,应引起老年人和家属的高度警惕。 多地探索打击防范风险举措,对“高回报”“高利润”需高度警惕 近年来,在打击涉老诈骗类案件和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方面,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产生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 以江西省为例,有关部门一方面前移监管关口,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自养老机构进行登记注册之日起介入监管,加强备案前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加强监测预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赣金鹰眼”监测预警平台、江西涉众型经济犯罪监测预警平台等加强网上监测。 同时,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养老机构注册登记信息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各级民政部门定期下载相关信息,全面加强信息共享,发现线索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同时向各自上级部门报告。 海南民政厅注重加强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2043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70000余份,并以开展2019年全国“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讲养老服务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规政策。 李爱君表示,归根结底,要更好地关怀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也帮助老年人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高回报”“高利润”等字眼时要格外提高警惕。民政部等也提示,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
相关阅读:
- [12-03] 微信暗藏代收验证码服务,被用作APP虚假注册、诈骗
- [12-02] 甘肃金昌警方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 涉11省份案值逾千万元
- [11-29] 警惕“携号转网”新型诈骗
- [11-28] 【提醒】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小心这6类骗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