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朴槿惠“国家情报院受贿案”宣判 韩大法院发回重审

2019-11-28 10:24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摘要:据韩媒报道,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在二审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28日上午,大法院2部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等法律(行贿等)被起诉的朴槿惠,进行上诉审宣判。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在二审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28日,韩国大法院对此案判决重新进行二审。

28日上午,大法院2部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等法律(行贿等)被起诉的朴槿惠,进行上诉审宣判。

大法院认为,在二审中认定无罪的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均应视为有罪,宣判此案重新进行二审,将案件移交回首尔高等法院。

朴槿惠涉嫌从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从三名前国情院院长处收取了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的国情院特殊活动费(特活费),被追加起诉。

在二审中,法院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判决后,检方认为,朴槿惠的受贿罪和国库损失罪等都应得到判定,提交了上诉书。

此外,朴槿惠在2017年因“亲信干政”被拘留起诉后,第二年又被追加起诉2起案件。其中,涉嫌介入公推案件,因检方和朴槿惠都没有上诉,所以确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8月29日,在“亲信干政”案件上诉审中,朴槿惠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罚款200亿韩元。但是大法院表示,在职期间的受贿犯罪应分开宣判,要求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宣判。

关键词:朴槿惠,韩媒,宣判,情报,受贿案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