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辟谣!网传人贩“梅姨”画像及其在湖南郴州落网都是假的

2019-11-18 15:30:45 作者: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人贩子“梅姨”在湖南郴州落网?警方通报:谣言

网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在湖南郴州落网?记者今天(18日)从湖南郴州市宣传部获悉,2019年11月17日9时许,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郴州市北湖区增湖路三十八完小附近,发现疑似“梅姨”人员。接警后分局南片区警情联动中心立即出警将疑似“梅姨”女性带至分局第二执法办案区核查身份。

经核查,该女子名叫左某美,安徽省铜陵市市郊区源潭村广渡组人。该女子于10月31日从汨罗市来到郴州市,民警经与发布“梅姨”悬赏通告的广东增城警方联系核査,经增城警方核査反馈,该女子不是悬赏通告中的“梅姨”,目前左某美已经离开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央视记者 李艳君)

网传人贩“梅姨”画像是假的 

据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18日消息,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