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现“奇葩串标”:416家企业投标一市政项目,超三分之一串标
2019-11-07 09:58:48 来源:中国之声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据中国之声报道。一个120天工期、826万工程投资的老旧小区改造市政施工,竟然引来省内外416家企业现场参与投标,这在当地监管部门看来“多的有些不正常”。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对安徽恒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违法投标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认定这146家企业参与此次投标的行为属于“视为串通投标”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没收每家企业16万元,共计233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一项工程四百多家企业投标,其中多家企业联系方式、上传地址相同 天宝新苑、站东花园是安徽省安庆市的老旧居民区,被当地政府列入今年老旧小区整治计划。今年4月份,这个报价800多万元,工期120天的市政工程项目,竟然吸引了省内外416家符合资质的建设单位前来投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称公管局)督查科科长吴福云表示,投标企业“多的有些不正常”。 随后,安庆市公管局通过技术手段,对投标企业的电子化投标商务标进行逐一审查后发现,多家企业商务标从同一IP地址上传、不同企业留存的联系人、联系邮箱相同、不同企业招投标文件为同一人编制等异常情况。这就说明两家或者多家企业,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标书,这是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开标结束后,安庆市公管局依法组织专家和招标人复核发现,安徽恒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道路、排水、建筑、安装等组价形式等内容存在不同单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组价异常相同,组价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组价及调整系数异常相同等情形。通过统计,这146家企业,共有43种类型的异常相同,吴福云说,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种行为被视同串通投标:“一个项目是由不同的子项目组成的,不同的子项目有不同的消耗量。消耗量就是工程量。比如说混凝土是多少钱一个立方,应该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组价。数量和组价,不同的单位不应该相同。而在这里,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是一样的。” 5月10号,安庆市公管局发布通知,告知该项目投标人保证金暂不退还,并重新组织项目招标。今年10月25号,安庆市公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对这146家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逐一披露,披露期6个月。同时,146家企业投标保证金共计2336万元不予退还。 串通投标是非法手段,项目中标后共同完成工程分红,会影响工程质量 发现这起重大串标案件后,安庆市公管局对2019年招标项目进行了复查。复查发现,在今年4月11号开标的安庆市宜秀区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同样存在大规模串标情况,共有84家企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其中,34家企业在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项目投标中也存在串标情形,连续两次违规。串标会带来什么后果?这些企业又为何冒险串标? 国内某知名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人金先生解释,招标就是招标主体通过发布信息吸引众多符合资质的投标企业来竞争,类似买东西时的货比三家,串标就是投标企业为中标而采取的非法手段,目的就是拿到项目。 金先生称,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说明招标人是有倾向性的,心目中有想要中标的人,大部分投标人识趣后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更多的是因为市场因素,通过一些途径知道招标人没有倾向性后,投标人一拥而上,并且通过挂靠一些有资质的公司,增加自己中标的概率。对企业而言,“互相帮助”已经是行规。 某招投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李女士也表示赞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竞争非常激烈,类似情况的背后,往往是一家或者多家企业“牵头”,其他企业“陪跑”,增大中标几率。项目中标后,采取分红或分包的形式,共同完成工程。而幕后的人只有几个,业内人士金先生称,类似串标以及挂靠的行为势必会产生费用,费用又来源于中标后的工程资金,从而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安庆市公管局督查科科长吴福云向记者表示,当地监管部门除了加大审核力度、留存保证金外没有更好的打击方式,原因是安庆公管局目前尚无执法权,对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只能采取披露“曝光”的方式进行处理,涉事企业仍可在安庆市范围内进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 1999年8月30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距今已有20年。去年初,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对《招标投标法》的全面修订工作,金先生也参与了修订工作,他说,希望能够通过这次修订,从制度上解决此类问题。 央广记者:常亚飞 |
相关阅读:
- [10-21] 云南省昆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罗建宾开除党籍和公职
- [10-16] 今年全国化妆品零售额将超2700亿 男性开始购买彩妆
- [10-16] “95后、00后”撑起外卖订餐半壁江山 要严把质量关
- [10-14] 10年实现无公害种植 中药质量控制要延伸到田间地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