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交通处罚 网民发侮辱殉职辅警言论被行拘
2019-10-23 14:4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0月23日电 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2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18日,西安网警发现有网民就近期西安辅警徐锦瑞因公殉职事件在互联网上发表辱警言论,警方对该言论发布者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核实,该辱警言论发布者为杨某某,陕西铜川人。经铜川公安机关调查,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因不满其交通违法行为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于2019年10月16日通过手机新闻客户端在相关新闻版块发表侮辱性言论,以此泄愤。杨某某对其通过网络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
相关阅读:
- [10-15] 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
- [10-09] “水军”威力大?相关部门整治“雾霾”澄清网络空间
- [10-08] 来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 [09-26] 诋毁凉山救火烈士名誉男子被判公开道歉
- [09-18] 上海为中小学生作业划底线: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