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领驾照未足月 酒后开车跨两省被查处
2019-10-18 14:5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太原10月18日电(李庭耀 张彦鹏) 一名女子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还不足一个月,夜间饮酒后从河南前往内蒙古,途经山西时被高速交警查获。10月18日,该女子因实习期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记12分,刚申领到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10月17日7时2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太原城区段执勤期间,对豫CQL0**尼桑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期间,发现驾驶人张女士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确认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令执勤民警吃惊的是,25岁的张女士于2019年9月18日刚刚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距离被查当天还未满一个月。 张女士称,9月16日晚上,她和朋友在河南老家吃饭期间喝了4两多白酒。饭后,因接到男友在内蒙古患病的电话,心急之下,她于当日23时许自行驾车上了高速公路连夜赶往内蒙古,没想到途经山西时被高速交警查获。 接受民警询问期间,张女士一直哭泣,既担心远在内蒙古的男友,又担心自己这刚刚考取的驾照被“作废”,还得重考。 “担心男友身体状况可以理解,但这不能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理由”。民警在安抚张女士激动情绪的同时,向其耐心解释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由于张女士是在实习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刚拿到手的驾驶证只能被注销。 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饮酒之后如遇紧急事情需要出行,当事人可以邀请其他人代驾车辆,绝对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开车。(完) |
相关阅读:
- [10-17]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酒醉驾十大案例
- [10-17] 公安部交管局: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驾醉驾127.4万起
- [10-16] 醉酒挪车不属醉驾引热议 市民:一律入刑不宜有例外
- [10-12] 无锡上跨桥侧翻事故之后 全国多地严查车辆超限超载
- [10-10] 酒后接替代驾进小区不算“醉驾”,符合宽严相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