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山西朱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9-10-12 16:04 作者:孙亮全、胡靖国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新华社太原10月12日电(记者 孙亮全、胡靖国)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强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达38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案50余起,涉及14个罪名。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成为“村霸”;对煤炭企业负责人实施敲诈勒索或高利放贷,对煤炭生产领域形成严重破坏;充当“地下执法队”,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将朔州市艺海公馆开办成卖淫嫖娼场所;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大经济利益,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强制和威胁,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强、乔海、张小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25年、25年、24年有期徒刑;刘兴兵等35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19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李生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朱强等7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朱强,被告人,公开宣判,刘兴兵,涉黑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