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网信办正在做这四方面工作

2019-08-28 17:26: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8月28日电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刘烈宏28日表示,网信办正在通过开展立法先行、标准支撑、专项治理、大力宣传这四方面工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28日,国新办就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总体情况及开幕式举行发布会。

刘烈宏称,个人信息保护现在很受人民群众关注,也是本届网安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信办正在开展一些重要工作:

一是立法先行。从不同层面制定出台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已经颁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已经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标准支撑。中央网信办指导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将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作为研究制定的重点,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推动全国信安标委发布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等国家标准,组织制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等标准草案。

三是专项治理。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指导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受理了8000多条网民举报,评估了400余款大家常用的、下载量比较大的App,向其中100多家问题比较严重的App的运营者发送了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

四是大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常识,也通过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发布打击违法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全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本次网安周也专门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